伤残鉴定判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来承担

发布日期:2019-08-23 浏览次数:55517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但是合肥伤残鉴定的小编发现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的简单介绍,希望上述的内容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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