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5-13 浏览次数:65879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合肥伤残鉴定下面为大家进行说明:

  委托鉴定要求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损伤程度分级.目前应用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

  评定参照标准:

  1、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2、省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性功能检测:针对被鉴定人的性功能(性交功能、生育能力)进行检测,以明确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男性性功能检测中的被鉴定人多为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以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

  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主要工作内容:①确定损伤是否存在(损伤判断)及性质(自伤还是他伤);②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出具鉴定意见;③判定损伤程度,为离婚、虐待及伤害案件诉讼提供依据。④应法庭要求,为虐待、伤害案件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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